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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滥用笑气该怎么管?

作者:侦探调查 时间:2023-04-13 09:14

  不是毒品但有成瘾性 全球第七大流行滥用药物 网上能轻易买到

 
  年轻人滥用笑气该怎么管?
 
  调查动机
 
  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气体,有麻醉作用,常被用作食品添加剂,如用于发泡奶油,因此又被称作“奶油气弹”。笑气具有成瘾性,吸食会令人脸部肌肉失控,形成一个诡异的痴呆笑容。
 
  大量吸食笑气会产生致幻、视听功能障碍等一系列副作用,严重会造成瘫痪。近年来,笑气在一些年轻人中悄悄流行,因过量吸食笑气导致死亡的案例也屡有发生。
 
  因为在生产生活中应用广泛等原因,笑气未被列入毒品进行管控。那么,年轻人吸食的笑气从哪里来?怎么定性吸食笑气的行为?又如何加大对笑气的监管?带着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孙天骄
 
  “有N2O(笑气)吗?什么规格怎么卖的?”
 
  “(发来商品图片)一盒10支。”
 
  “怎么发货,不会被查吧?”
 
  “发快递,不会被查。”
 
  ……
 
  上述对话发生在《法治日报》记者与某电商平台商家之间,原本卖奶油发泡器,标注气体为CO2(二氧化碳)的店铺,在记者询问后表示也可以售卖N2O及相应器材。记者于是下了单。
 
  3天后,记者收到5盒外包装上印着奶油图案的“小钢瓶”。4月4日,记者带着这些“小钢瓶”来到天津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毒品实验室,实验室正高级工程师、警务技术一级主管马华一眼就认出,记者所带的这些“小钢瓶”和办案部门先前查获的一批笑气外包装一模一样。“大概率是笑气,如果要百分百确定,还需要进一步做科学实验。”
 
  记者的购买经历,印证了笑气非常容易取得,这也是导致一些年轻人滥用的重要原因之一。
 
  多位专家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越来越多青少年出于好奇或合群的想法吸食笑气,笑气具有成瘾性,过量吸食对身体损害极大,且因有致幻性易引发寻衅滋事等行为,社会危害性大。目前对滥用笑气的治理尚有难度,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普及笑气危害,严厉打击非法笑气交易行为。
 
  已成流行滥用药物
 
  危及健康滋生犯罪
 
  屋内不断传来金属撞击地面的声音,音乐声穿门而出,伴随着类似放气的吱吱声。
 
  近日,山东德州警方在上门处理一起噪声扰民投诉时,发现屋内4名青年眼神躲闪、神情紧张,地上有多个气球,阳台角落发现1个银白色钢瓶气罐和多个浅色气球。
 
  民警随即将4名年轻人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原来,4人当晚聚餐时,一人提议“打气”,于是便一起来到出租屋里吸食笑气。目前,4人已被行政处罚,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无独有偶,近日,浙江台州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一出租屋里有人疑似吸毒。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发现一名眼神迷离的女子。经查,女子姓林,当天在“朋友圈”里看到有人在卖笑气,出于好奇就萌生了吸食的想法。她购买了840瓶笑气,还邀请两个朋友一起吸食,3人在8个小时里吸食了670瓶笑气。
 
  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发布的《2016年世界毒品调查报告》显示,笑气已成为全球第七大流行滥用药物。
 
  马华介绍,笑气具备成瘾性和危害性,吸食笑气后,血氧饱和度会迅速下降,导致出现因缺氧而产生的头晕、胸闷、肢体不受控制等一系列症状。由于快感持续时间很短,吸食者经常会反复吸入,进一步增加了缺氧窒息的风险。大量吸入笑气后会产生致幻、神志错乱、视听功能障碍和肌肉收缩能力降低等一系列副作用。
 
  “笑气会抑制人体对维生素B12的吸收代谢,缺少维生素B12则会导致神经鞘的炎症,并引起脊柱炎症、肌肉神经萎缩等症状,严重情况下还会造成躯体瘫痪,甚至会危及生命。”马华说。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禁毒理论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文君告诉记者,滥用笑气危害巨大,不仅会损害吸食者的身心健康,更会破坏社会风气、滋生违法犯罪,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她进一步介绍说,笑气一旦吸食成瘾,就会产生与其他麻醉品相似的成瘾症状,如吸食者会疲惫嗜睡、感情麻木、沉默寡言,对周围事物漠不关心,常常毫无表情地望天呆坐,沉浸在半麻醉状态中;也能产生戒断症状。笑气还具有一定程度的致幻效果,尤其是对于长期吸食者而言,一旦吸食过量,潜在危害性将倍增。
 
  “笑气滥用已经成为一些国家和地区比较棘手的公共健康卫生问题。我国的笑气滥用问题亦呈现出愈发严重的态势,吸食笑气致幻而产生的斗殴、纠纷类警情呈上升趋势,由于滥用笑气出现致幻、成瘾、损伤神经的个体精神问题,极易引发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危险驾驶等事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李文君说。
 
  无需出示任何资质
 
  网上轻易买到笑气
 
  笑气本身已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但并非全面禁用,其仍可被用作食品添加剂,如用于发泡奶油,因此又被称作“奶油气弹”;同时是一种医用麻醉剂,有轻微麻醉作用。这也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记者在多个电商平台以“笑气”为关键词进行搜索,要么不会显示任何结果,要么页面会转到“绿网计划”,上面有和毒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危害等宣传科普资料。但当记者更换关键词,以“奶油枪气泡弹”“奶油打发器”等进行搜索时,画风突变,一个个以“小钢瓶”为宣传图片的店铺赫然在列。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商品的图片和名称大多显示为“二氧化碳”。记者向其中一家店铺客服留言称,自己想做蛋糕,CO2打发效果不好,有没有N2O卖?对方在没有向记者要任何证明资质的情况下表示会做好备注,只要拍下CO2商品链接就会发货N2O。
 
  另一家店铺客服称,“这事不方便在平台上说,可以加社交软件聊”。经沟通,对方称拍下来等这边改好价格后再付款,“不用担心运输问题,我们和快递公司都签有协议,保证正常送到”。后续收到货后,记者询问如何退货,对方同样让记者联系指定快递公司和快递员,并表示“你自己寄不了,得通过我们的途径”。
 
  记者随机咨询了6家店铺,其中4家明确表示有笑气售卖。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店铺均为小微企业或未上传营业执照,无法证明其是否有合法生产销售笑气的资质。而每次发送商品链接时,平台都会弹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经营笑气。平台禁止出售及推荐出售相关危险化学品,一经发现从严处置”的风险提示。
 
  在一些境外社交平台,同样有人向国内兜售笑气,宣称付完钱后当天就可以通过快递送达。记者发现,国内电商平台售卖的笑气价格一般为一盒10支,8g一支,一盒35元,5盒150元,买得越多价格越便宜;境外社交平台的笑气价格一般为8g一支,一盒240支500元。
 
  记者随即向电商平台举报有店铺违规售卖笑气,但收效甚微。客服人员表示会严厉处罚商家,并将相关产品下架。但两天后记者查询发现,该店铺依然正常经营,且只有记者购买并投诉的那款商品下架,店铺内其他所谓CO2气泡弹的商品链接仍然存在。记者用相关关键词在平台进行搜索,发现之前明确表示有笑气售卖的店铺也同样正常经营。
 
  针对网络上隐蔽的笑气销售链,李文君认为,要加大对笑气有害信息的线上巡查力度,密切关注网络动态,重点打击利用网络诱导消费者购买笑气的行为,为青少年营造清朗文明的网络空间。
 
  是危化品并非毒品
 
  吸食违法性难认定
 
  虽然吸食危害严重,但笑气并不是毒品。
 
  李文君介绍,目前,联合国禁毒公约和任何国家均未将笑气列为毒品进行管控,在我国,笑气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但尚未被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究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笑气在医疗卫生、食品、工农业生产等方面应用广泛,如果直接列为毒品管控,将严重影响其药品以外的合法需求和相关工业领域生产经营活动。二是笑气作为被滥用的成瘾性物质,其药理、毒理、成瘾性、依赖性、危害性等方面的研究尚不全面,尤其是人体吸食笑气后的现场初查、实验室检验鉴定技术及设备也是难点。
 
  在李文君看来,这给当前笑气的监管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例如,笑气源头、销售、分装、使用等流通环节可能涉及不同的违法犯罪或越轨行为,需要依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不同法律规范予以处理。再如,因笑气未纳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范围,各地公安机关对滥用个体多以提醒、教育为主,无法按照吸毒行为进行认定和查处。
 
  一位长期工作在禁毒一线的公安民警告诉记者,根据刑法规定,目前司法机关对于没有经营许可,非法买卖笑气的行为可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非法持有、吸食笑气的,因“非法使用危险物质”给予行政处罚。
 
  “但实践中,对笑气的查处过程可能面临各种问题。”该禁毒民警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个人或单位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才达到追诉标准。这个经营数额在实践中很难确认。
 
  禁毒民警告诉记者,不同于吸毒者可以通过尿液、血液、毛发等检测出来,笑气很难从人体中检测出来,要想确定吸食只能通过抓现行或者其他方式侧面证明。
 
  “真的很难发现和认定。比如一家蛋糕店进了10罐笑气,自己4罐就够用,剩下的6罐全拿出去卖了。有些企业针对笑气没有建立完善的购销管理制度和长期台账,少一些根本发现不了,即便找到店家也可以用正常损耗、管理不当等理由搪塞过去。而且很多笑气瓶身上没有电子标签、二维码等信息,无法实现笑气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全环节管理。”该禁毒民警说。
 
  李文君介绍,公安机关在打击笑气滥用问题过程中,面对一系列难题——
 
  办案经验缺乏。一些地方司法机关对涉笑气案件打击处理标准认识不一致,争议较大,办案人员在面对笑气案件时,缺乏相关的经验参照,对证据规格、处罚标准等拿捏不准,容易产生畏难心理。
 
  证据难以固定。笑气不同于常见毒品,吸食后体内存留时间极短,难以通过常规手段进行检测。公安机关在办理该类案件时往往缺乏实质性证据进行佐证。若无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进行印证,则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难以对吸食人员实施有效打击。
 
  案件来源狭窄。与毒品犯罪类似,笑气滥用的受害者属于“隐性受害者”,为了获取笑气,他们往往不愿与公安机关合作。群众举报的线索往往时效性较差,等民警赶到现场时,吸食者早已不见踪影。
 
  “笑气滥用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多管齐下,共同发力,才能打通笑气监管的堵点和痛点,切实筑牢笑气滥用问题治理的防线。”李文君说。
 
  为此,她建议,通过预防教育减少对笑气的非法需求,对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滥用笑气防范宣传和教育,引导他们科学认知滥用笑气的危害性、切实筑牢抵制滥用笑气的心理防线;通过打击犯罪减少笑气的非法供应,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继续按照“非法经营类案件”加大对非法贩卖笑气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通过治疗康复降低笑气的社会危害,从身心两方面对滥用笑气成瘾的人进行康复治疗,帮助他们成功摆脱笑气的纠缠,顺利回归正常生活,有效遏制因滥用笑气引发的社会危害的扩散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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