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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一刀切不准陪护 谁在限制患者家属陪护权?

作者:侦探调查 时间:2023-06-27 10:27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家人生病住院,家属陪护都是正当权利。一般来说,患者住院,往往情绪低落,家属陪护可带来心理上的慰藉,这种作用是再高明的护士或护工都不能取代的。故此,医院不能动辄拒绝家属陪护,更不能剥夺家属的陪护权,也不能一刀切地限制家属的陪护选择。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卫健委发通知明确指出:“因病情需要确需探视或陪护的患者,应当根据医嘱,开具探视证或陪护证。医疗机构可结合住院患者病情和实际情况,限定陪护人员数量。”这也说明国家并没有一刀切地反对家属护理。
 
  当然,护理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一般人难以胜任,特别是一些疾病较为复杂,需要经过系统、专业训练的护工来参与。但是,到哪里请护工?请什么样的护工?如何有效监督护工?诸如此类的问题,并没有一个清晰的答案。
 
  如据工人日报报道,有医院向患者“强行推荐”护工,“一对一”每天320元,“除了护工费之外,还需要每天给医院交纳25元护理费”。如此“强行推荐”与指定有何区别?医院再向患者收取25元护理费是否正当?
 
  此外,报道还揭露,那些在医院里自由出入且能获得医院推荐的护工,大都是有来头的,甚至与医院存在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有的医院同护工管理公司签有协议,患者在医院住院只能选择医院指定公司的护工,不能私自外带护工”,如此导致的结果就是,“护工行业几乎是医院垄断,缺乏有效竞争”。同时,患者没有选择权,花了高价钱请的护工也并不一定让人满意,“护工的规范管理和对护工服务质量的有效监督也难以实现”。
 
  2020年,国家卫健委发布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夯实基础护理,提高护理质量。显然,强制指定护工,既体现不出“以患者为中心”,也谈不上“护理工作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
 
  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护士配备不足,是医院的责任,医院没有做好分内事,却把经济压力转嫁到患者身上,这是明显的“甩锅”。如果再趁机分一杯羹,则属见利忘义,实不可取。
 
  “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直接服务于患者,关系到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就医感受。”对于医院来说,要摆正自身位置,建立医疗护理员制度,正确处理好护士与护工的关系。更重要的是,不能再任意限制患者家属的陪护权,再随性向患者家属指定护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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