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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26年,她一直记得人贩子的脸

作者:侦探调查 时间:2023-07-15 06:35

 2023年7月14日,贵阳中院开庭审理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庭审就该案刑事部分展开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公诉机关认为,余华英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建议法庭判处余华英死刑。

 
  1995年,女孩杨妞花在贵州贵阳被余华英拐走,以2500元的价格卖到河北邯郸。杨妞花在2012年开始寻亲,2021年终于找到了家人。然而与亲人团聚时,她得知父母因积郁成疾早已离开了人世。杨妞花一直记得人贩子的模样,坚持追责。2022年,拐卖她的余华英被警方抓获。在昨天的庭审现场,杨妞花索赔880万,并且坚持要求判人贩子死刑。
 
  
 
  被拐女
 
  找到亲人才知父母已去世 一眼认出当年人贩子
 
  1995年,5岁的杨妞花被人从贵州贵阳拐到河北邯郸,以2500元的价格卖给了河北邯郸的一位老人,并且更名“李素燕”。
 
  收养她的家庭是一个60多岁的老太太和一个聋哑人,家里是三间土坯房,有的时候还漏雨,生活非常艰苦。她在这个家只读到小学六年级,就没有继续读书了。
 
  杨妞花从2012年开始寻亲,起初是找寻亲志愿者组织帮忙,2021年4月,杨妞花开始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寻亲视频,并且发了一张自己根据记忆画的地图。杨妞花的堂妹很快在刷视频的时候看到了她,并且帮她联系上了如今在江苏南通生活的姐姐。经过DNA鉴定,确认了亲属关系。
 
  杨妞花寻找了亲人多年,终于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本来应该是喜悦的。然而她得知,父母因为她被人拐走,陷入深深的自责和伤痛之中,很早就过世了。姐姐也抑郁了好多年,在这个坎里面根本就走不出来,结婚之后很多年才好转。扬子晚报/紫牛头条曾经报道过杨妞花寻亲的新闻。
 
  余华英在拐卖杨妞花的过程中,曾经对她拳打脚踢,还用开水烫她的头。人贩子的形象一直刻在杨妞花的脑海里。警方在调查过程中,曾经给了她十几张照片让她辨认,她一眼就把余华英认出来了。
 
  人贩子
 
  曾多次拐卖儿童被抓 在村里谎称在外开店
 
  杨妞花告诉记者,余华英被捕后曾向警方交待,是因为偷不到男孩才偷了杨妞花,在她拐卖的孩子中,杨妞花卖得最便宜。
 
  另一头,杨妞花的父母为了寻找女儿已经找疯了。杨妞花眼含泪水说:“他们哭着喊着找孩子的时候,人贩子在数钱,他们担心孩子吃不饱穿不暖的时候,人贩子让他们5岁的女儿穿着单衣寒冬腊月在门口给她放哨,她在屋里跟人鬼混。”
 
  今年将满60岁的余华英是个惯犯。根据检方指控和此前判决,1993年起,她陆续伙同丈夫王某文或情夫龚某良拐卖多名儿童。这些儿童均被从西南地区拐卖至河北邯郸。
 
  2000年,余华英曾因涉嫌拐卖儿童被抓。当时,余华英被邯郸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两个月后释放。2004年,她在云南再次作案时被抓。彼时,她和丈夫均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并以假身份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服刑期间,余华英获减刑三年。出狱后,余华英一直无事,直至曾被她拐卖的杨妞花找到亲生姐姐后向警方反映了情况。
 
  余华英在未被处罚前,会隔三差五地回老家,因为她需要回那边偷小孩。“她在他们村里面属于生活非常富有的,她告诉村里人,她在外面开饭店,开服装店,大家都特别佩服她,觉得她家里经济条件好,有权威,甚至有事的话都会找她评理帮忙,其实她是偷孩子的。”杨妞花说。
 
  昨日庭审
 
  1 人贩子被指控拐卖了11名儿童 杨妞花向其索赔880万元
 
  7月14日上午9点,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一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余华英认罪认罚,辩护人由法援律师担任。
 
  贵阳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以来伙同他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先后多次拐卖儿童,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次庭审,受害人中只有杨妞花一人参加庭审,另有一名受害人委托自己的亲姐姐参加旁听,还有两名受害人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委托律师参加庭审。
 
  此前,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以“拐卖儿童罪”对余华英提起公诉,杨妞花向余华英提出了790万元的民事赔偿。案件本该在2023年4月27日开庭,但杨妞花因对检方给出的14年量刑建议不满意,她委托律师将此案申请由贵阳市南明区法院移交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杨妞花的代理律师王文广一直在关注此案,并接受杨妞花的咨询,真正介入该案件是在今年4月,担任刑事控告及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代理人。
 
  关于该案的提级管辖,王律师表示,他介入该案后通过卷宗得知,南明区检察院建议量刑14年。“如果在基层法院审理,最高刑期为15年,作为一个造成那么多孩子被拐卖的人贩子,情节这么严重,这样的结果显然是受害人无法接受的。”随后,王律师向南明区人民法院提出提级管辖的申请,第二天就接到法院通知,该案已经退回区检察院。最终,6月9日,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通告,已依法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王律师介绍,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又补充了一起犯罪事实,目前起诉书指控的该案被拐儿童多达11名,这11名被拐卖的儿童目前已经全部比对成功。
 
  此次庭审,杨妞花将民事赔偿金额从790万元提高至880余万元。王律师介绍,原来赔偿金额参照的是国家赔偿标准,今年5月份国家赔偿的标准提高了,因此也相应地有所提高。至于赔偿金额是如何计算的,王律师表示,主要从以下四方面构成,“第一是杨妞花父母的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第二是杨妞花被拐卖的这26年人身自由被限制的赔偿金;第三就是精神赔偿金,每年10万元,26年共计260万元;第四是杨妞花这么多年寻亲的支出。”
 
  不过,王律师也坦言,赔偿金额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或只能认定很少的部分,“但是我们希望通过我们的诉求,让人贩子的行为造成的受害人家庭损失和人员死亡结果的事实得到认定。我们是为了表明一个态度,同时也是为了对其他人贩子起到震慑作用。”
 
  2 26年一直记得人贩子的脸 在法庭上再次与其四目相对
 
  7月14日下午1点30分左右,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一审结束,法庭择期宣判。
 
  杨妞花说,余华英在法庭上声称虽然拐卖了这么多儿童,但是没有对他们进行虐待。
 
  不过,杨妞花说她就曾遭到过余华英的虐待。而另一名被拐男童的养父也向警方供述,这个孩子到他们家时,头部有伤,说明余华英对这个孩子造成过伤害。
 
  杨妞花在庭审结束后表示,一审过程中余华英的认罪态度不好,虽然承认拐卖了这么多孩子,但在很多地方含糊其辞,对她不利的就说不知道。
 
  王律师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本次庭审进行得比较顺利,“法庭充分保障了各方的诉讼权利,检方对余华英犯罪事实的所有证据都进行了出示,最终认定被告人犯拐卖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并当庭建议对被告人判处死刑。”
 
  “在庭审中,被告人余华英虽然认罪认罚,但我们认为她的认罪和悔过态度是不诚恳的,因为对本案的很多细节,她都没有供诉。”王律师表示,这些都不影响对被告人的最终量刑,“因为公诉人的证据都是扎实的,鉴于此,被告的辩护人也提不出其他的意见。”
 
  杨妞花在法庭上当面和余华英对质,问她是否记得自己,余华英说记得。“然后我亲口告诉她,是我打电话报的警,最终让她上了法庭,在法庭上也是我要求判她死刑的,因为你对我造成的伤害是无法用任何东西弥补的。26年来,我一直记得你的长相。”
 
  杨妞花说,她根本就不想看到余华英的那张脸,“但是为了让她得到惩罚,我再次跟她四目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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